
期刊简介
《中国药房》杂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,中国医院协会、中国药房杂志社主办的国家级、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药学技术类刊物。本刊以构建药品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临床应用及监督管理间的桥梁为己任。读者对象主要为从事医院药房(药剂科)、社会药房(店)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员以及药品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临床应用和监督管理人员。本刊每月上、中、下旬出版。上旬刊为“药房与药事版”,主要栏目包括:药业专论、医药热点、药物研究、市场经纬、药房管理、制剂技术、医院制剂、新药和辅料、药品检验、药品监督、综述讲座、药师之友、社会药房等;中旬刊为“药房与临床版”,主要栏目包括:药物经济学、用药分析、临床药学、药物配伍、药物与临床、临床荟萃、药物警戒、不良反应监测、综述讲座等;下旬刊为“药房与中药版”,主要栏目包括:中药论坛、中药研究、中药房管理、中药应用、民族医药、中药检定、中药制剂、中药视窗、中药企业、综述讲座等。稿约内容主要有:业界普遍关注的热点、焦点问题;对医药行业有指导意义的理论研究;原始实验研究;医药市场动态分析与预测以及与市场有关的“大政小事”;医院药房(药剂科)管理经验交流;药物经济学方法学研究和应用实践;大样本的医院用药情况分析;新药、进口药品临床药理;合理用药资料总结;药品的监督、检验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探讨;新药或药学新进展综述;海外药房事务;中药房业务;医药工、商企业及品种介绍;药店管理、经营经验介绍;继续医学教育,等等。
论文投稿后作者有哪些权利?你知道吗
时间:2024-06-05 09:59:19
科技论文,作为作者心血的结晶,其重要性不言而喻。然而,许多作者在投稿给期刊社后,往往感觉自己的“命运”就掌握在了编辑的手中。其实,这是一个误解。作为论文的作者,你拥有许多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权利。全面了解和行使这些权利,对于与编辑建立有效的沟通以及论文的成功发表具有深远的意义。
一、作者的诸多权利
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的规定,作者,作为稿件的原始创作者,享有一系列的著作权,这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。具体来说,你有权决定是否将你的作品公之于众(发表权),在作品上署名以彰显自己的身份(署名权),对作品进行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(修改权),以及保护你的作品不被歪曲或篡改(保护作品完整权)。此外,你还享有发行权、复制权等权利。当你的稿件在期刊上发表时,你还有权获得相应的稿酬。
在科技期刊的审稿过程中,多数采用“同行评议”制度,以确保论文的评审公正、公平。在此过程中,期刊编辑部有义务保护你的研究私密权。同时,你有权向编辑部推荐你认为合适的审稿人,或提出需要回避的审稿人,但最终的送审决定权仍在编辑部。如果稿件未被采用,你有权要求编辑部提供退稿意见。若对稿件的处理有不同看法,你可以申请复议,并提供书面的申诉材料。在稿件的编辑和校对过程中,你可以对编审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表示异议,并对发表前的最终修改稿进行审定。
二、权利的限制与约束
当你向期刊社投稿时,这实际上是你行使发表权的一种方式。有些期刊社会要求你签署“授权书”,这可以被视为你与期刊社之间关于出版该论文的合同。在此情况下,你必须严格遵守期刊社稿约的相关规定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,你不能进行任意的一稿多投。尽管目前关于一稿多投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限制,但在学术界,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学术品德低下,是你滥用发表权、损害期刊社利益和有违学术诚信的表现。
三、快速通道发表的权利
此外,作为科技论文的作者,你还有权申请“快速通道”发表。中华医学会为此设定了明确的条件:你的论文必须具备创新性、重要性和科学性,且其早日公布将对该领域产生重大影响。在投稿前,你应与编辑部进行沟通,按照编辑部的相关要求进行投稿,并提供必要的材料,如单位介绍信、“查新报告”以及同行推荐信等。编辑部将在收稿后的两周内给予你能否发表的答复,对于符合要求的论文,将在收稿后的两个月内予以发表。
总的来说,作为论文的作者,你拥有一系列重要的权利。了解和行使这些权利,不仅有助于保护你的学术成果,还能促进你与编辑之间的有效沟通,从而提高论文成功发表的可能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