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期刊简介
《中国药房》杂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,中国医院协会、中国药房杂志社主办的国家级、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药学技术类刊物。本刊以构建药品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临床应用及监督管理间的桥梁为己任。读者对象主要为从事医院药房(药剂科)、社会药房(店)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员以及药品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临床应用和监督管理人员。本刊每月上、中、下旬出版。上旬刊为“药房与药事版”,主要栏目包括:药业专论、医药热点、药物研究、市场经纬、药房管理、制剂技术、医院制剂、新药和辅料、药品检验、药品监督、综述讲座、药师之友、社会药房等;中旬刊为“药房与临床版”,主要栏目包括:药物经济学、用药分析、临床药学、药物配伍、药物与临床、临床荟萃、药物警戒、不良反应监测、综述讲座等;下旬刊为“药房与中药版”,主要栏目包括:中药论坛、中药研究、中药房管理、中药应用、民族医药、中药检定、中药制剂、中药视窗、中药企业、综述讲座等。稿约内容主要有:业界普遍关注的热点、焦点问题;对医药行业有指导意义的理论研究;原始实验研究;医药市场动态分析与预测以及与市场有关的“大政小事”;医院药房(药剂科)管理经验交流;药物经济学方法学研究和应用实践;大样本的医院用药情况分析;新药、进口药品临床药理;合理用药资料总结;药品的监督、检验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探讨;新药或药学新进展综述;海外药房事务;中药房业务;医药工、商企业及品种介绍;药店管理、经营经验介绍;继续医学教育,等等。
论文发表的共同一作,评职单位是否认可?
时间:2024-05-21 13:47:05
在职称论文的发表之路上,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身份,如独立作者、第一作者,甚至是共同第一作者。那么,当论文署名为共同第一作者时,评职称的单位会认可吗?
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,相信很多人都有过“共同一作”的经历,无论是为了评职、评奖评优,还是为了硕博毕业、求职。但近年来,关于共同第一作者的评价和认可,似乎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。有些单位在招聘和评定职称时,不再过分强调“共一”与“一作”的区别,而有些单位则对“共一”的认定非常严格,只认可“物理位置第一作者”。
我们知道,一篇文章背后往往有多个作者,每个作者都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,但贡献大小各不相同。根据贡献的大小,作者们会有一个明确的排名,从前到后依次为第一作者、第二作者、第三作者等。当两位作者的贡献相当且最大时,他们就会被列为共同第一作者。但这样的署名方式是否会被评职称的单位认可,其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单位的具体规定。
从定义上来说,共同一作是与第一作者并列的作者,他们理应享有同等的地位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由于各种原因,共同一作的认可度并不总是那么高。例如,A和B是共同一作,但A的署名位置在前,B在后。尽管A和B都是第一作者,但在一些单位的评价体系中,A可能会被视为真正的第一作者。
有人可能会说:“那我宁愿当二作,也不想做共一,这样至少心里有个底。”但事实上,共同第一作者的方式正在逐渐被学术界所接受和认可。特别是在顶尖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中,共同一作的含金量越来越高。比如北京某知名大学的相关领导就表示,现在各学科领域的高水平论文主要还是发在国际顶刊上。对于很多普通博士来说,独立一作可能并不现实,但共同一作同样能体现他们在研究中的贡献和学术潜力。因此,他们更看重期刊的质量和在顶刊上发表的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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