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药房杂志

期刊简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《中国药房》杂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,中国医院协会、中国药房杂志社主办的国家级、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药学技术类刊物。本刊以构建药品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临床应用及监督管理间的桥梁为己任。读者对象主要为从事医院药房(药剂科)、社会药房(店)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员以及药品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临床应用和监督管理人员。本刊每月上、中、下旬出版。上旬刊为“药房与药事版”,主要栏目包括:药业专论、医药热点、药物研究、市场经纬、药房管理、制剂技术、医院制剂、新药和辅料、药品检验、药品监督、综述讲座、药师之友、社会药房等;中旬刊为“药房与临床版”,主要栏目包括:药物经济学、用药分析、临床药学、药物配伍、药物与临床、临床荟萃、药物警戒、不良反应监测、综述讲座等;下旬刊为“药房与中药版”,主要栏目包括:中药论坛、中药研究、中药房管理、中药应用、民族医药、中药检定、中药制剂、中药视窗、中药企业、综述讲座等。稿约内容主要有:业界普遍关注的热点、焦点问题;对医药行业有指导意义的理论研究;原始实验研究;医药市场动态分析与预测以及与市场有关的“大政小事”;医院药房(药剂科)管理经验交流;药物经济学方法学研究和应用实践;大样本的医院用药情况分析;新药、进口药品临床药理;合理用药资料总结;药品的监督、检验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探讨;新药或药学新进展综述;海外药房事务;中药房业务;医药工、商企业及品种介绍;药店管理、经营经验介绍;继续医学教育,等等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

时间:2023-04-14 08:43:53

据国家疾控局微信公众号12日消息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12日印发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(2023年4月版)》。

 

  指引提出,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。根据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》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(第十版)》要求,为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,有效保护公众健康,指引如下:

 

  一、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

 

  1.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。

 

  2.出现发热、咽痛、咳嗽、流涕、肌肉酸痛、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。

 

  3.生活、工作或学习的社区、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。

 

  4.前往医疗机构就诊、陪诊、陪护、探视时。

 

  5.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。

 

  6.养老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、学校、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、餐饮、保洁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。

 

  二、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

 

  1.乘坐飞机、火车、长途车、轮船、地铁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。

 

  2.进入超市、影剧院、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、人员密集场所时。

 

  3.老年人、慢性基础疾病患者、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。

 

  4.参加人员来源较广、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、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。

 

  三、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

 

  1.露天广场、公园等室外场所。

 

  2.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。

 

  3.参加人员来源较广、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、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。

 

  4.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、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,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、仪仗队队员等,在参加大型活动时。

 

  5.进行运动的人员,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。

 

  6.3岁及以下婴幼儿

 

  7.学校师生在校期间。

 

  四、口罩选择

 

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(无呼吸阀),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
 

  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
 

  1.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,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。

 

  2.心肺功能障碍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。

 

  3.有关公共服务人员所在机构应当为其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,并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。

 

  本口罩指引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优化调整。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和行业实际,参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。